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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悄语(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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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哪里做错了吗?我从没有觉得我够不上他,得了他那么多的馈赠,我也没感到欠了他,因为我给了他我的爱。我平素就不是个急脾气的人,对他更是耐心。我不记得我对他发过什么火儿,耍过什么xing子。我了解他的品味和爱好,对他很好,总听他讲述他的各sè想法,赞赏他的闯劲儿……看来这些都不够。爱,不够。了解,不够。温存,也不够,都不够让他只爱我一个人……

看着他搂着那个女孩子走出电梯,我对自己说绝不能哭泣,可是眼泪还是流了下来。泪水中,见他一下推开了那个女孩,跑到了我身前,一把抱住了我的双肩。我哭着说:“如果我们不行了,为什么不能好好分手?为什么要这样骗我?”他当时就哭了。

后面的事,是俗得不能再俗的老套。海誓山盟,水枯石烂。天下众人,只想要我。一时糊涂,受人诱惑。从此改过,永不再犯……

接着的两年,这样的情况出现许多次。我还是哭泣,但哭得越来越短。我的朋友们渐渐知道了我的困境,见解分成了两派。

一派是:这么优秀的男的,大概的确不会只陪着一个女的。看看克林顿。你没有自己在社会上打拼过,不知道世上的艰难。你有了这样的依靠,省多少奋斗。他和你一起长大,对你这么好,ri后绝对不会离婚,就认了吧。常言道:劝piáo不劝赌。大意是piáo有停的时候,人年纪大了,总有不行了的那一天。你让他年轻时候折腾了,ri后就安心过ri子了。比赌博好,人越老越赌,终会倾家荡产。更别说还有用毒品的人呢……

爹的婚宴的确是十分简单,只十来位友人。/Www。QΒ5、CoМ/我在他们的成亲拜堂时露了一面,然后就回避了。我和爹在边厅说了一阵话,把我对他的那些人的印象赶快在我没忘了以前告诉了他。然后我向他道了安,离开了那边的喜宴,想好好在府中走走。

时值傍晚,天sè渐暗。我不认识路,杏花带着我在府里左行右行,到了一处小小的水塘旁边。水边灌木丛立,新叶花苞满枝条。我站在那里,看着水面的天光渐渐暗去,一时感怀万千。

来了一个半月了,新鲜感和挑战感不像以前那么强烈,于是重重往事接踵而来:对父母想念,但更多的是我与我那位的是是非非。

我觉得古语“一失足成千古恨”有些偏激,千古恨往往是多次失足造成的。但人为什么会多次失足,没有这方面经历的人往往大声指责当事人的错误,其实事情远不是那么容易讲清楚。

第一次我发现他和别人有了那事情,真的像是一个最拙劣的电影。我在一次午休时突发奇想,一定要去买前一ri看上的一个皮包给我妈。临进那个大商场,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搂着一个女孩子的肩头走进了与商场入口并排而列的五星饭店大门。

另一派是以我最好的女友为首:不得一心之人,早晚会食恶果。毒蛇噬腕,壮士断臂。长痛不如短痛,晚断不如早断。趁着年轻,赶快再找一个人。不然哪天你四十岁了,他突然说你没有赶上他的步伐,他有了一个二十来岁的红颜知己。你那时悔之晚矣。就是有了钱,没有了青chun,ri后孤独终老,还不如找个和自己少是夫妻老是伴的人。

这位女友xing情暴躁刚强,与我截然相反。我们惺惺惜惺惺,总希望成为对方。我羡慕她有魄力有才干,是个典型的女强人。自己开了家公关公司,干得热火朝天。她总说我平静贤惠,如果想当个贤妻良母,ri后必有幸福的家庭。如果出来干事,会是最好的公关人才,一样能发达。

人们说我们心里都有一个与我们xing格相反的隐xing人,我们在朋友和恋人身上找这个自己没法实现的个xing,所以会觉得很亲近。

每当我去诉苦,我的那位女友最是激烈,许多次要去与我那位当面冲突,被我苦苦拦下。她大骂我软弱无断,自讨苦吃。我有一次被她骂到痛处,就问她:“你为何不戒烟呢?”也许是因为工作紧张,她抽烟喝酒成瘾。她停了好久,终于说:“是真的戒不掉了。”

我忘记了买皮包的事,在那个饭店的大厅里木呆呆地等了两个多小时。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甚至想打电话问我的父母,但我残余的那点理智告诉我不能那么做。

但愿我能讲清楚我的感觉。自从我五岁,我的每次生ri里,都有他分吃我的蛋糕。那个城市里所有我喜欢的餐馆,都是我们共同去过的。如果有谁发现了一个新的去处,肯定会带另一个人去看看。他的学习一向优秀,从小就和我一起做作业,给我讲解。高考时,他坐在我对面,一句句地问我题目,帮我复习。他没有报考那个著名的大学,却硬拉着我和他一起上了一个能录取我们两个人的学校。大学四年,每次考试,他都会把他整理出来的笔记给我,上面有他总结的重点。我这个记不住东西的人,靠着他以优等成绩毕业。在别人为那个简历上的一寸相片一次次去照相,为工作节食甚至跳楼的时候,他已经给我安排了他的母亲创立的公司里的公关职位。虽然我毫无野心,但也感到那个位置十分适合我。我几乎没有任何调整地就进入了工作状态,不久人就都说我是最适合干公关的人,与人相亲,待人宽和。其实他该是识我的伯乐……

他的父母不和,住在一起的nǎinǎi也与他的母亲敌对。家里打起架来时,他总到我家。我已记不清他在我家吃了多少次晚饭。小时候,他和我们一起去公园,后来,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他说他觉得我们家才是他真正的家。

他是个极其聪明而喜爱冒险的人,有着非常敏感的商业触觉。还没毕业,就看出了那时的网络泡沫,他纠集了几个高中同学,建立起了网站,但马上转手卖掉,在泡沫破灭前,挣了第一桶金,那时他还不满二十岁。毕业后,依仗他父亲的政治背景和他母亲为他奠定的根基,他进入了房地产,矿业,实业,把他接手的公司迅速发展到鼎盛,成为我所知的同龄人中最富有的人。但对我,他从没有自恃钱多。开始,他常用信封装着一叠叠的人民币给我,我不接,他就随便地留在桌子上。后来他给了我他的金卡,说让我替他花钱。他给我买车买东西,一向做得自然而然,没有一丝俯就之意。很久以前就叫我老婆,说他挣钱就是为了给我花的。

站在那人来人往的大堂中,我觉得自己像是个三岁小孩一样傻,虽然我那时二十三岁。我明白那绝不是他的第一次,我想起过去的多种迹象,才发现其实我早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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