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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讲武预为十年备(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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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泽摇头道:“道理是如此,不过此事看在朝堂眼里,就如笑话一般……”

话音未落,宗泽就愣住了,就在前方不远处,另有一座小营。营中回荡着莺莺笑语,竟是女子。

陪着宗泽的宗颖瞠目道:“守正,你就让娼寮开在军营边!?”

王冲连连摆手:“那是兴文寨的僰人女兵,善使木弩,我是让她们来作教习的。”

他当然不会把罗蚕娘一个女子丢在军营里。而是让她跟十来个兴文寨的女兵在营外另设了小营。除了女兵,随同他来承流的还有半个都四十名土兵,全是兴文寨人。种骞转调后,王冲将原本驻在兴文寨外小军堡的泸州义勇调走,依照边地寨堡常例,以兴文寨土兵充驻。

王冲继续打着马虎眼:“朝廷不是更放心了吗?”

宗泽唔了一声,没再说话,听吴近继续宣诵,一直到“罚条”,也即战时条令,也没听到有多少斩,脸色更显阴郁。

大宋军法的“罚条”大略为七十二条,其中六十八条都是斩,大到“背军而走者斩”、“战阵失主将者亲兵斩”,“贪争财务资畜而不赴贼者斩”,小到“夜呼惊众者斩”、“搏戏赌钱物者斩”、“奸犯居人妇女及带妇人入营者斩”、“临阵或在贼境非应得传言而辄高声者斩”,更有“不战而降贼者,或背国归贼者,父子十六以上绞”这样的“卖国连坐”条令。

可吴近宣诵的罚条却只有二十多条,斩罚不到一半,这让宗泽很纠结。

“军法之苛,苛在临战,自古都是法紧行疏,若是法本就疏,又能行到什么地步?既决心用事西南,就得靠严法紧掌这支蕃兵,老夫帮你把时间再拖了四个月,不是看着你在这里闲摆弄的。”

宗泽看看王冲,恼怒溢于言表:“果然是笑话!”

诵读完毕,吴近与王世义开始按照伍、队、旗、都的编制重组蕃兵,宗泽带着王冲步出兵营,沿着营外的小河散步,此时语气就很是不豫了。

宗泽的话王冲明白,别看大宋军法严苛,处处都是砍头的条款,但实际都集中在战时条令里。战时军法由将帅说了算,驻扎时要砍兵丁脑袋就没那么容易了,枢密院、兵部、地方的提点刑狱司、安抚司,都有权过问,和民法一样,军法在常时也遵循慎杀的原则,

即便是战时的“罚条”,也不是要将帅必须按令行事,而是给将帅设立了可杀的界限,实际由将帅按实际情况,乃至个人性情处置。王冲先是参与平定晏州之乱,后又担任军政合一的兴文寨主,对大宋军法理解已深,并非像后世作为军史爱好者那样,就看法文表面,想当然地认为宋朝军法太苛。

不过王冲在蕃兵的军法上依旧削得很疏,这是出于他更深一层的考虑,他搞蕃兵,是要作出单独一个局面,而不是服从大宋过往的旧局。基于这一点,他就没必要去考虑什么“法紧行疏”,他要的是“法行一体”。

这个考虑暂时不好跟宗泽讲透,王冲只能继续强调不惊动朝堂的一面,至于宗泽的问责,他从另一个角度敷衍:“南方兵事羸弱。能让蕃兵尊号令,进退有度,再教以军阵之术,足以胜过周邻乱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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